项目概况
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3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5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 1 |
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 |
1.00 |
25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4.采购内容及要求”。(3)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03:00至0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财务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文件地点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支付费用(若有)后受理;
(2)邮件获取: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官网(http://www.****.com/)进入首页,在右上角“办事指南”里点选“如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即可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单据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126.com;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邮箱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注: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纸质版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如需邮寄纸质版磋商文件的邮费到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03日09点30分(**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注:为防止交通、电梯等因素造成迟到的,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当日提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文件。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591-****6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谢鑫、廖丽松、潘晶0591-****8332、****0730、****6211转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鑫、廖丽松、潘晶
电话:0591-****8332、****0730、****6211转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