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楼宇安防监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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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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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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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安防监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楼宇安防监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广场写字楼B座2201室

成交金额:401770.00元(大写:肆拾万壹仟柒佰柒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楼宇安防监控项目

供货及安装地点:供货及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7 年,货物需求表另有规定的,以货物需求表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423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魏武路1号

联系方式:0551-****9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77****013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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