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物资各项受让要求。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及转让方要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拍卖机构、****交易所有权扣除其拍卖/履约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标的物资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拍****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须按成交总价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方所驻地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书》,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书》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交易保证金等处罚。 四、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总价的30%(四舍五入至****交易所指定账号,由交易所代转让方进行留存,并按照转让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要求进行处置(该笔资金不计息),如该项目交割完结且受让方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将该履约保证金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如存在扣款情形且受让方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应自行与转让方协商。****交易所作为受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关系,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五、受让方与转让方完成《产权交易书》签订,并在转让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受让方按照转让方通知的时间携带交易机构出具《成交确认单》与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工作。 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标的车辆的交割、转移、过户等工作,标的车辆处置、过户及交割过程的运输、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安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七、意向受让方****管理部门确认标的车辆是否具备过户条件等情况,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及货款缴纳后一个月内完成车辆过户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八、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九、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业务受理协议书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