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套养殖网箱锚链系统 | ||
| **** | ||
| 两套养殖网箱锚链系统 | ||
| **** | ||
| 正常公告 |
| 标的名称 | 两套养殖网箱锚链系统 |
| 资产描述 |
两套养殖网箱锚链系统,重量分别约379.36吨、312.32吨,目****门市**区。
|
| 标的所在地 | ****门市**区 |
| 共有情况 | 无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两套锚链系统 |
| 计量单位 | 套 |
| 数量 | 2 |
| 其他说明 | 1.项目内容:两座网箱均为钢质桁架结构,核心构成为主体桁架、浮体系统、锚链系统及配套设备,原设计用途为深远海鱼类养殖,锚链重量预估如下: 两套养殖网箱配套锚链系统重量分别约379.36吨、312.32吨。 2.本项目以369.1993万元(含税)作为交易底价,最终成交价款由受让方支****交易中心指**算账户。 3.受让方应于收到《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包括签订施工承诺函。 4.支付约定: ①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交易中心****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通知后****银行到账回单为准)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让方进场办理交接手续。 ②标的物交付以“全部交易价款到账”为前提:受让方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前,****船厂有权拒绝交付、拒绝进场、拒绝放行任何标的物,且不构成违约。 ③未取得转让方的书面通知擅自进场、拆卸、运走标的物的,视为侵占国有资产、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立即制止、报警处理、追回标的物;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追究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5.工期:以转让方出具进场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6.本项目成交后,****中心根据最终成交价结算交易服务费,直接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抵扣服务费,受让方需在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时一并补足应付服务费。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完毕交易价款,擅自切割、装车、运输的,均视为根本违约。 8.逾期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重新处置标的物。 9.受让方擅自运走未付款钢材的,除返还货物、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外,还应按该批次货物价值的3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涉嫌违法的,转让方有权报案并追究法律责任。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88号2栋3层302-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梁凯斌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00MAD0Q4MK7E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2026年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纪要之四 |
| 批准文号 | 珠科集董会〔2026〕2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6-07-13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海发蓝色粮****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开发试验区桂山岛交通大厦509-16室(集中办公区) |
| 法定代表人 | 苏庆龙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00MACT73Y59B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经营班子会议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2026年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纪要之四 |
| 批准文号 | 珠科集董会〔2026〕2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6-07-13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4 开 户 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3意向方应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报名时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林鹏立 ,联系电话:159****5998(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率)。
2.转让总价不包括资产处置涉及的过磅费、车辆停放、拆解、清运、场地占用以及为实施资产交易合同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3.受让方应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运及现场复原等全部后续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承担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处理等)及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等),如因受让方操作不当造成任何安全事故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全部法律责任。
4.拆除作业过程中,受让方应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及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施工范围内及周边现有车辆、公共设施、生产设备、苗木、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若发生上述物品损坏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
5.受让方应按照国家及**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行办理与本资产处置项目相关的环保、卫生、交通、城管、****政府监管职能部门的审批、备案等手续,确保全部作业活动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及后续监管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及连带责任。
6.本次转让项目交易双方需按照《****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向**联合产权支付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均按成交总价计算。
7.受让方应于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由转让方直接没收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支付扣除服务费的保证金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8.船厂(标的物放置地点)场地占用费自转让方出具进场施工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场之日止,该费用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船厂****船厂的通知执行。全部场地占用费由受让方全权负责支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与场地占用相关的费用、连带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场地占用费,应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赔偿转让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等。
9.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应在竞价前主动联系转让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规格、存放环境等)。受让方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受让方不得以未踏勘现场、对标的现状不知情为由,就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减免责任。
10.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标的无法精确计算出数量,具体重量以成交后资产交割的实际量为准;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等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1.受让方需将转让资产回收处置完成,同时,受让方应进行场地内垃圾清理,并通过转让方验收。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在报价过程中综合考虑,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12.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分类归堆完全,受让方需自行考虑资产分类及装车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运出标的时需配合转让方进行查验。受让方承诺承担合同中所约定的其他风险。
13.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6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余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10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 中心25层 **窗口:**区吉大石花东路9号度假村商务区C座2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hom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