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与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关于编制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关于编制2026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等规定要求,****法院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26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破产管理人报名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在《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原各级管理人拟申报此次入册的,须重新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与其他报名机构一并参加评审。
二、此次破产管理人报名条件及材料,****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6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有关内容执行。(https://www1.****.cn/Agency/details/602921.shtml)
申报机构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须客观真实,****人民法院公告中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以光盘的形式提供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其中,申报一级破产管理人的,请提交2套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
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予接收;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相****协会)处理。
三、在《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原各级管理人,符合相应管理人等级条件且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原则上报相应等级管理人。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将优质机构选入名册,请报名时明确是否接受等级资质调剂,即经过综合评审后,机构申报的高等级资质破产管理人未能入选,但符合下一等级资质条件时是否同意调剂。
首次报名加入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应报名三级管理人。
四、根据职责权限,此次破产管****委员会按照申报事项进行审核与综合评分,择优选入并评定相应等级。
五、此次破产管理人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3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为****司法技术处。有申报意向的机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任何形式的网上报名、电话报名、委托报名及转交报名资料等均为无效报名。逾期的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14-****892,0714-****921
**省****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