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与芥园道交口西南侧107号1层部分及2至5层房产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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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与芥园道**西南侧107号1层部分及2至5层房产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6-07-21 挂牌结束时间:2026-07-27
挂牌价: 2,115.054499 万元
租期:114月 年平均租金:222.63732万元 保证金:26.137276万元
价格说明: 租赁期限 120个月(10年),含6个月免租期。租金挂牌底价为 1.16元/㎡/天(含税,税率 9%),租赁面积 4938.55平方米,租金每三年滚动递增5%,共计租金底价2115.054499万元。第一年给予6个月免租期,第一年租金底价为****491.04元,免租方式为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免1.5个月租金,第一年每季度租金底价为261372.76元;第2年至第3年,每年租金底价为****982.07元,第4到第6年每年租金底价为****531.17元;第7到第9年每年租金底价为****307.73元;第10年租金底价为****573.11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全租期累计租金底价2115.054499万元(含税)。竞价产生溢价的,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面积: 4938.55㎡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022-****2130
项目负责人: 王静
联系电话: 022-****2133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路与芥园道**西南侧107号1层部分及2至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描述
**市**区**路与芥园道**西南侧107号1层部分及2至5层房产
房产
****区**区**路与芥园道**西南侧
4938.55平方米
商业
交通便利, 电梯房, 地铁沿线
空置
不动产权证书
津(2024)**区不动产权第****050号6月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2,115.054499
114月
222.63732万元
租赁期限 120个月(10年),含6个月免租期。租金挂牌底价为 1.16元/㎡/天(含税,税率 9%),租赁面积 4938.55平方米,租金每三年滚动递增5%,共计租金底价2115.054499万元。第一年给予6个月免租期,第一年租金底价为****491.04元,免租方式为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免1.5个月租金,第一年每季度租金底价为261372.76元;第2年至第3年,每年租金底价为****982.07元,第4到第6年每年租金底价为****531.17元;第7到第9年每年租金底价为****307.73元;第10年租金底价为****573.11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全租期累计租金底价2115.054499万元(含税)。竞价产生溢价的,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季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26.137276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租赁合同后,****公司在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不涉及优先权
万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屋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屋的实地踏勘。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意向承租方提交的相关资质材料通过出租方审核后,出租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及《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现场踏勘联系人:沙丽娜,联系电话:138****1881)。 3、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26.137276万元交易保证****集团有限公****集团****银行账户并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集团提供出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及《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4、本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每季度租金。 5、最终承****集团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集团指定账户。其余每期租金为预付制,承租方应于每季度末,提前15个工作日内将下一季度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无息),履约保证金应为一个季度的租金金额(即全周期内月度平均租金×3)。合同届满后,经双方对房屋现状、租金缴纳以及相关费用收缴完成情况确认没有争议后30天内无息退还最终承租方的。如最终承租方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本标的,应在撤场后30天内,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如因最终承租方未及时变更注册地址,导致出租方经营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7、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登记时须书面承诺: ①在承租期内,****酒店与长租公寓相结合业态经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②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需的装修改造。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消防手续或许可证等,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④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提升改造须提供书面的装修方案等材料,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出租方留备。 ⑤承租方承诺负责**市**区**路与芥园道**西南侧整体商业项目物业管理,包括一层沿街底商商户的物业管理,且不收取物业费。 ⑥承诺负责标的内,水、电、燃气、管线、门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检测费、物业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⑦承诺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因最终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承诺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电话、暖气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协调办理缴费账户名称变更事宜,变更手续未能完成办理,出租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⑨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房产转租。 8、****集团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此次租赁交易环节产生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本项目房屋按照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1、主体资格:承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信用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运营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运营能力,须在挂牌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意向承租申请材料,并附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应至少包含:项目建设计划、效果图、业态布局、商业定位及导入品牌、运营管理模式、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及履约保障措施等。
1.本项目评估值含增值税,不含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本项目评估未考虑租赁环节其他税费对委估资产租赁价值的影响。 2.本项目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不动产地上建筑物处于在建状态,安装工程尚未完工,本次拟出租房产的面积为出租方提供,如果委估的****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权证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权证的建筑面积为准并相应调整评估结果。 3.本次出租房产产权人****委托****为主体对标的资产进行挂牌出租。 4.本项目处于在建状态,拟定合同租期自2026年8月1日起,总租期为120个月(含免租期6个月),实际计租日期按出租方将该房产移交至承租方之日起算。 5.本次出租房产为**市**区**路与芥园道**西南侧房产一层部分及二至五层。其中一层出租面积为322.55平方米,二至五层出租面积为4616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时测量面积为准,不影响该处标的物的年租金。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公司
110********201********000245
****营业部
316****000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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