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轨道交通2号线城隍庙站地块8年租赁权 | |||
| **** | 监测编号GR2026NB****819 | ||
| ****000 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2026-07-21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7-29 | ||
| 是 | 资产来源企业国有资产 | ||
| 8 年 | |||
| 3 个月 | 免租期说明地块1(甬安里)不设装修免租期,地块2(城隍庙P+R停车场)免租期3个月。 | ||
| 轨道交通2号线城隍庙站地块 | 有无产证有 | |
| 11067.71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8767.71平方米 | |
| 6684.0 | ||
| **市轨道****公司 | 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 | |
| 浙(2021)**市**不动产权第****163号 | 租金参考评估值****000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出租 | 租期到期日期2026-09-05 | |
| 无 | ||
| 其他:商业经营(含中****停车场。 | ||
| 视频地址 | ||
| 自原租赁到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 11067.71平方米 | 出租面积描述本招租项目出租总面积11067.71平方米,由地块1(甬安里)和地块2(城隍庙P+R停车场)组成,北至药行街,**城隍庙,南至大沙子泥街,西至**南路。 招租面积:地块1土地面积4384平方米,建筑面积8767.71平方米;地块2土地面积约为3.45亩(2300平方米)。 | |
| 地块2(城隍庙P+R停车场)无不动产权证书。意向承租人须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无产权证可能导致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工商注册等事宜,以****政府征收、拆迁风险;如遇政府征收、拆迁等情形,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中心不承担因上述产权瑕疵可能给承租人造成的任何经营损失及其他相关补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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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对租赁标的尽职调查期。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方须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本次招租坐落为招租方自编门牌号;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 二、【现场踏勘确认】意向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踏勘确认书》(经出租方确认,****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方是自然人的签字),《踏勘确认书》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三、【面积误差】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中心有限公司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四、【交易税费】****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需按照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中心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默认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补足交易服务费。 六、【优先权行权说明】本项目优先承租权人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交易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就非优先承租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 公开协议 | |||
| 综合评议 | |||
| 否 | |||
| 否 | |||
| 否 | 意向方数量要求挂牌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方数量需达到1人及以上,否则 信息发布终结 | ||
| 800 万元 | |||
| 报名即缴纳 | |||
|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00****银行到账时间保函出函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意向方自动放弃本标的报名。 | |||
| 银行转账 | |||
| 1.****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方一经提交报名,不得撤回;意向方被确认报名(申购)成功后,须按公告要求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5.仅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确定为承租方; 6.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以意向方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首位到账意向方应以挂牌价承租;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中心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中心和出租方所有,****中心扣除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中心于确定承租方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其交纳****中心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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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 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 | |||
| 按半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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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至5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第6年至第8年的租金在前5年对应地块年租金基础上上调3%。 | |||
| 170万元 | 履约保证金(押金)支付期限|||
| 否 | |||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机构单位 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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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审核 | |||
| 1、****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后的地面、立面应与周围建筑形成有机融合,****停车场车位数不得少于现有车位数,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实际营业的商户中中医药相关业态不得少于在经营商户总数的30%。 3、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及承租方后续引入的其他经营者对租赁物业进行的所有装修及改建(包括但不限于对租赁物业外墙面进行装修及对原有水、电、通讯管道、设施等进行的增加、拆除、整改等),均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承租方及承租方后续引入的其他经营者的装修及改建不得损害租赁物业的建筑结构和建筑质量。如装****政府部门批准的,承租方还应****政府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同时,出租方并不因作出上述同意而对因设计的缺陷、装修质量或其他方面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或索赔负责。承租方须对承租方及承租方后续引入的其他经营者装修及改建工程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拆除和改建的费用。若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全额赔偿。 4、如承租方需安装、变动、增添电线、电力设备和管线的,或租赁物业任何电力设备、电线、管线构成危险或不安全,****事业单位的要求,须对该等电力设备、电线或管线进行安装、修理、变更工程的,需在比选前将方案及施工标准等资料提供出租方审核,经审核通过才可实施。 5、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归承租方所有,应接受出租方管理,承租方负有维修、养护和安保责任。 6、如遇市政设施建设、公益、疫情防控等特殊用途需要提前部分清退租赁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承租方承诺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清理并退还,不得以任何事由拖延,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清退且超过约定时间30日,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承诺放弃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赔偿或费用。出租方在承租方办理好清退交地手续之后将预收的地块租金据实退还(租赁期限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为准)。 7、本项目质量保证金肆拾万元;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的形式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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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 ||
| 否 | 踏勘时间安排信息披露公告期的第4个工作日 | |
| 叶老师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0574-****4661 | |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33****0030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宁穿路1901****中心34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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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勘确认书 | 否 | 否 | 是 |
| 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 否 | 否 | 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承租方后须按《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中心有限公司指**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方。承租方即为租赁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