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造甲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补遗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3规定位置”原文为: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从规定位置开始,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上述引号内计算结果有小数的按照进一法取整(举例:如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为100,则从排序第11的评标价开始评审;如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为101,则从排序第12的评标价开始评审);若规定位置处出现评标价相同的,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标书代写
现调整如下: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评标价相同均占排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序),从规定位置开始,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上述引号内计算结果有小数的按照进一法取整(举例:如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为10,则从排序第2的评标价开始评审;如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为11,则从排序第3的评标价开始评审)。标书代写
举例如下:
11家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评标价如下表,其中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评标价均为202,分别对应签号为4、5、9,此三家投标人在评标价排序时按照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评标价排序的位次。规定位置为11÷10+1=2.1,取整为3,即从排序第3的投标人开始评审。标书代写
| 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投标人4 |
投标人5 |
投标人6 |
投标人7 |
投标人8 |
投标人9 |
投标人10 |
投标人11 |
| 投标人评标价标书代写 |
200 |
202 |
202 |
202 |
203 |
205 |
206 |
207 |
208 |
209 |
210 |
| 签号 |
11 |
4 |
5 |
9 |
1 |
3 |
2 |
7 |
8 |
10 |
6 |
| 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标书代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规定位置 |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社区造甲街道
联 系 人:周凯
联系电话:0551-****1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1976、0551-****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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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