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委托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2026年8月饮用水源地全分析中部分指标监测的公开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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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2026年8月饮用水源地全分析中部分指标监测的公开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6-07-20 08:46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省****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文件的要求以****监测中心总体部署,我中心拟对2026年8月饮用水源地全分析工作中部分指标监测进行购买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中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6年8月饮用水源地全分析中部分指标监测项目。

二、询价需求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监测点位:28个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3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监测频次和方式:监测1次,由我中心送样至供应商(预计在8月3日21:00左右送达,需配合接样)。

监测因子:

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百菌清、溴氰菊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吡啶,共7项指标。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2中54项指标。

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检测工作,并于8月20日前提供带CMA章的纸质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各2份及原始记录扫描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的环境检测项目范围涵盖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其中地表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的项目Ⅲ类标准限值,地下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2中的项目Ⅲ类标准限值

3、供应商在**省有开展环境检测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与资质认定证书标注的检测场所相一致;拥有从事环境检测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设施等,并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

4、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中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放标准物质进行考核;实验室现场检查;实验室化验分析及数据上报等全过程监督;试剂消耗、方法选用、实验室环境,通过查阅检测原始记录检查监测全过程的规范性;原始记录包括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高于6万元,包含因水质异常等原因需开展加密监测分析的费用。

6、2024-2026年在**市因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正在接受处罚或未完成整改、信用尚未修复及2025年**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低于B级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7、本项目所有的监测因子均不允许分包。

四、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中需包含资质证书及附表(突出标示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并提供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相应检测方法的检出限、报价明细表。加急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加急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中心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6、请参与的服务机构务必于2026年7月25日18:00前按照采购要求和供应商要求提供所有证明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将予以拒收。

7、参加询价的各单位一旦确定为拟采购对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可退出,否则纳入**市诚信考核记录。

五、联系方式

****综合技术室

地址:**市高新区智慧谷3号楼

电话:0554-****193

传真:0554-****801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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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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