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及综合文化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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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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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服务中心、****中心****文化站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逸居二期7号

中标金额:89500元

四、专家评审名单

吴少云、余宝华、徐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业绩:

(****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文化站****服务站、老年助餐点、老年大学运营项目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1号楼2层,联系电话:151****6587。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左岸D区5栋门面房

联系方式:0553-****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场1号楼2层。

联系方式:151****6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658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1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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