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行政审批局拟对****年产7万吨甘氨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7月20日-7月27日
联系电话:0317-****755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行政审批局7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20日
沧****行政审批局7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7万吨甘氨酸扩建项目 | **** | ****开发区(**) | **金源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开发区(**),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0万元。项目**氨基乙酸车间(二)、污水处理站、配电室,改建成品库,安装氨化反应釜、萃取釜、自动离心机、烘干包装设备、MVR蒸馏装置、冷却塔、制冷机等共66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甘氨酸总产能7万吨/年、副产品氯化铵总产能7万吨/年。 | 本项目甘氨酸车间部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冷凝+一级水喷淋”/“二级水喷淋”预处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置、其余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1根29m排气筒DA003排放;甲醇精馏、MVR蒸发、甲醇储罐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冷凝+三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二级水喷淋”装置预处理后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9m排气筒DA004排放;盐酸、氯乙酸、乌洛托品、乙酸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9m排气筒DA006排放;液氨卸车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29m排气筒DA008排放;食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未收集废气在密闭设备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水为氯乙酸车间真空泵废水、甘氨酸车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碱吸收塔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其中,碱吸收塔系统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与上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沧****公司****处理厂处理。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加装隔声罩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项目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废分子筛,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氯化铵母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布,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填料、除尘器废布袋,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盐、废滤布、废脱硫剂、废MBR膜,检测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在线废液和化验废液、废试剂瓶,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需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相关要求开展鉴别,鉴别前暂按危废管理,待鉴别结果出具后按照鉴别结果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