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行政审批局拟对****年产1500吨高分子材料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7月20日-7月27日
联系电话:0317-****755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沧****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20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吨高分子材料助剂项目 | **** | ****开发区**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拟在M1车间内新增合成釜、处理釜、水洗釜等其他相应配套设备设施,采用M2车间现有的HS-3346生产工艺生产HS-3346产品。项目建成后HS-3346产品年产1200吨/年,62系列复配产品年产300吨/年(HS-362年产200吨、HS-626年产5吨、HS-627年产15吨、HS-627N年产5吨、HS-628年产20吨、HS-629年产15吨、HS-988年产40吨)。 |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运营期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废气:本项目M1车间生产废气(不包括固物料投料、包装废气)管道收集后同罐区(二甲苯罐区)新增废气依托在建工程碱洗塔+1#废气处理装置三级吸附解析+催化燃烧装置+25m排气筒排放(DA014);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依托在建工程密闭收集+水吸收+生物除臭装置+25m排气筒(DA015)排放;三聚氯氰投料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入现有碱洗塔+水洗塔处理+25m排气筒排放(DA004);M1车间破碎、包装粉尘经依托现有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8)排放。本项目设备与管线组件无组织废气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VOCS泄漏控制要求;挥发性有机液体使用固定罐贮存;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引入废气治理措施处理;液态VOCs物料投加、卸放、反应等过程,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污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沧****公司****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类、泵类等设备噪声,本项目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废:本项目蒸发盐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委妥善处置。废内包装材料、失活废活性炭、在线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沾染类废物(废布袋等)、废导热油、废催化剂、防老剂(暂按危废管理)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废填料首先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定为非危险废物后外售,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废水处理污泥首先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定为非危险废物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鉴别前按危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