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处理厂污泥处置项****工业园区内,租赁**县汇丰****公司厂房,主要建设1条园林绿化用泥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年生产3000吨园林绿化用泥。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万元。****2024年12月委托****编制其 ****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12月25日,****环境局****分局以宣环审【2024】1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针对本次验收范围的各环保设施设备基本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截排水沟排放;废气治理过程中除臭塔废水循环使用,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外办公楼配套化粪池,****园区污水管网,****泵站提升****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生产车间废气以NH3及H2S计。项目在发酵堆放区设置集气系统,将车间内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气体进入生物除臭塔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4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翻抛等设备在车间内运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措施,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仅有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车间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园区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 三同时 制度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在检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营,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要求。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后续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运营期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3、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园区**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龙世坤
联系电话:139****008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链接:
https://pan.**.com/s/17idCqqQ-qW57JEfMVSa6_Qpwd=kq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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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