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科技治超系统维保服务组织公开比选活动,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技治超系统维保服务
二、项目内容
1.维保服务范围:梅林桥、石潭、谭家山、茶恩寺 4 处不停车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检测站治超系统、执法大队机房服务器合计6个项目,开展年度维保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1)。
2.采购控制价:2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超出控制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为确保各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本次比选价格包含必要的设备零件的更换、改造以及前期数据的对接服务工作。
3.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周期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动态称重系统的技术开发等类目;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计量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电子汽车衡型式批准证书、石英式动态汽车衡型式批准证书、窄条应变式动态汽车衡型式批准证书;
3.为保障维保响应时效,确保系统 7×24 小时正常运行,优先考虑在**区域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团队的供应商单位;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参与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无不良失信记录截图。
(二)其他说明
1.实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同时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全部资格、佐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单位提交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文件(★)。
(1)任意一项基础资格材料缺失;
(2)提供虚假资质、业绩、人员证明材料;
(3)所有资质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处罚期未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5.除资格证明资料外,供应商单位可自行提供企业业绩、售后服务等加分佐证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7.供应商单位应根据附件1《科技治超系统维保服务内容明细表》的相关内容提供附件2《科技治超系统维保服务报价汇总单》,并以该报价汇总单作为结算的必要依据。
四、比选公告及结果公告公示的媒体
****运输局(http://www.****.cn/9220/index.htm)。
五、递交比选文件时间
比选文件递送时间:2026年7月28日上午09:00(**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文件送达比选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 2楼会议室
七、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
地 址:**县易俗河镇梅林桥**村****
联 系 人:张 赞
联系电话:0731-****2092
附件1:2026年度科技治超系统维保服务内容明细表.xlsx
附件2:2026年度科技治超系统维保服务报价汇总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