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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3MADECCC168 | 建设单位法人:朱万林 |
| 孙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剃头庄村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剃头庄村 |
| 经度:114.547330 纬度: 41.86237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5 |
| 张行审立字〔2024〕5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60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3MADECCC1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弘耀****公司 |
| ****0701MA0GJBJT3T | 验收监测单位:**弘康环境****公司 |
| ****0705MA08TMLE0U | 竣工时间:2026-03-11 |
| 2026-03-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19 |
| 2026-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06hCze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混凝土3万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混凝土3万立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骨料(砂、石、建筑垃圾)制备和输送 外购骨料存放于密闭料仓库内,其中建筑垃圾为己分选后的,无需在进行加工。生产时在料仓内由铲车送入料阀控制进料量,并通过料场下面设置的计量斗进行称量;计量碎石、砂子、建筑垃圾骨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机送到骨料集料斗预存。 2)水泥、粉煤灰、矿粉物料输送 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通过密闭的运输罐车运到厂内,分别储存于各个筒仓内。物料进场后将物料罐出料口和筒仓进料口连接,通过螺旋输送机将物料加到气流中,使物料呈悬浮状态,通过输料管道将物料从罐车输送到筒仓内。仓内物料通过卸料阀门进入螺旋输送机,螺旋输送机将仓内物料送入计量器,各计量器按混凝土所需物料配比称量一定量的物料送入搅拌机(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士的品质)。 3)供水和液态外加剂输送 用水泵将水抽入计量斗内,液态外加剂通过液态泵送入外加剂计量斗计量后,经蝶阀进入水计量斗,与水融合后进入搅拌机主机。\ 4)搅拌工序 将计量好的骨料、水泥、粉煤灰、水和液态外加剂通过各自的投料装置投入到搅拌机中。对混合料进行剧烈的搅动,使其形成交叉的物流,经过多次这样的搅拌,制成均匀的混凝土。搅拌完成后打开搅拌机的卸料门,将混凝土经卸料门卸至专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内外运。搅拌楼封闭,且搅拌工序为湿作业。 5)混凝土试验:化验室仅进行简单的配合比实验和成品抽样检测实验,均为物理实验,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骨料(砂、石、建筑垃圾)制备和输送 外购骨料存放于密闭料仓库内,其中建筑垃圾为己分选后的,无需在进行加工。生产时在料仓内由铲车送入料阀控制进料量,并通过料场下面设置的计量斗进行称量;计量碎石、砂子、建筑垃圾骨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机送到骨料集料斗预存。 2)水泥、粉煤灰、矿粉物料输送 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通过密闭的运输罐车运到厂内,分别储存于各个筒仓内。物料进场后将物料罐出料口和筒仓进料口连接,通过螺旋输送机将物料加到气流中,使物料呈悬浮状态,通过输料管道将物料从罐车输送到筒仓内。仓内物料通过卸料阀门进入螺旋输送机,螺旋输送机将仓内物料送入计量器,各计量器按混凝土所需物料配比称量一定量的物料送入搅拌机(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士的品质)。 3)供水和液态外加剂输送 用水泵将水抽入计量斗内,液态外加剂通过液态泵送入外加剂计量斗计量后,经蝶阀进入水计量斗,与水融合后进入搅拌机主机。\ 4)搅拌工序 将计量好的骨料、水泥、粉煤灰、水和液态外加剂通过各自的投料装置投入到搅拌机中。对混合料进行剧烈的搅动,使其形成交叉的物流,经过多次这样的搅拌,制成均匀的混凝土。搅拌完成后打开搅拌机的卸料门,将混凝土经卸料门卸至专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内外运。搅拌楼封闭,且搅拌工序为湿作业。 5)混凝土试验:化验室仅进行简单的配合比实验和成品抽样检测实验,均为物理实验,不涉及化学品的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有组织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以压缩空气吹入各自筒仓,然后采用密闭螺旋输送机进行计量给料,项目各筒仓仓顶均设除尘器。项目2条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物料配料,搅拌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一组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二组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一组生产线物料配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二组生产线物料配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全厂共设置4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无组织达标排放分析 砂石料在装卸、储存过程产生颗粒物,本项目采用密闭料仓库,采取喷淋抑尘,大部分颗粒物沉降在料仓库内,属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眼值,可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盥洗废水,项目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产生量为55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车辆轮胎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2m2/a,水量少,水质简单,水中污染物COD250mg/L、SS100mg/L、氨氮30mg/L,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与地表水体发生水力联系,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一般工业固废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实验室混凝土产生量约为0.01t/a,除尘灰产生量为21.1t/a,废滤袋产生量约为0.05t/a。砂石分离机砂石产生量约为50t/a。沉淀池底泥产生量约为5ta。项目实验室混凝土、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砂石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收集后外售。 ②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润滑油。 A.废油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的规定,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根据企业提供,约0.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B.废润滑油 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润滑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的规定,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特性为T/I。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主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后噪声源强为75~90dB(A)之间。项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采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通过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有组织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以压缩空气吹入各自筒仓,然后采用密闭螺旋输送机进行计量给料,项目各筒仓仓顶均设除尘器。项目2条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物料配料,搅拌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为优化环保管理,将原4根排气筒合并为1根15m高排气筒后集中排放、统一监测、统一管控,减少排放口数量,降低无组织逸散风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无组织达标排放分析 砂石料在装卸、储存过程产生颗粒物,本项目采用密闭料仓库,采取喷淋抑尘,大部分颗粒物沉降在料仓库内,属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眼值,可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盥洗废水,项目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产生量为55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车辆轮胎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2m2/a,水量少,水质简单,水中污染物COD250mg/L、SS100mg/L、氨氮30mg/L,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与地表水体发生水力联系,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一般工业固废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实验室混凝土产生量约为0.01t/a,除尘灰产生量为21.1t/a,废滤袋产生量约为0.05t/a。砂石分离机砂石产生量约为50t/a。沉淀池底泥产生量约为5ta。项目实验室混凝土、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砂石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收集后外售。 ②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润滑油。 A.废油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的规定,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根据企业提供,约0.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B.废润滑油 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润滑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的规定,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特性为T/I。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主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后噪声源强为75~90dB(A)之间。项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采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通过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本项目原设计中,一组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二组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一组生产线物料配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二组生产线物料配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全厂共设置4根15m排气筒。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优化环保管理,将原4根排气筒合并为1根15m高排气筒后集中排放、统一监测、统一管控,减少排放口数量,降低无组织逸散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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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砂石分离系统 | / | 配套砂石分离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后,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生产,泥沙、砂石回收复用,废水完全内部消纳,不外排。 | / |
| 1 | 原料密闭料库+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 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 2: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 TSP 小时浓度差值≤0.5mg/m3 | 筒仓除尘设施 4 座水泥仓、2 座粉煤灰仓、2 座矿粉仓均配套独立仓顶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统一汇集至 15m 集中排气筒排放,除尘设备规格、处理效率与环评设计一致,仅合并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更。 搅拌生产线除尘设施 两条搅拌站配料、搅拌区域全封闭,配套集气罩 + 布袋除尘器,废气统一汇入 15m 集中排气筒;原环评 4 根独立 15m 排气筒优化合并为单根 15m 排气筒,排气高度未降低、治理设备无削减、污染物种类及处理效率不变。 无组织抑尘设施 建设 2000m2 全密闭料仓库储存砂、石、建筑垃圾;料库内部、车辆装卸点位配套喷淋抑尘装置,抑制原料装卸、堆放无组织扬尘。 | 经检测,该企业除尘器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差值最大值为0.238mg/m3,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注:此处标准值指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h浓度值的差值)。 |
| 1 | 设备基础减振垫 / 减振机座+全封闭生产厂房隔声围护结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声源降噪:搅拌机组、风机、空压机等全部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基座,减少振动传声; 隔声屏障:搅拌生产区域全封闭厂房,墙体隔声,阻隔设备噪声向外扩散; 平面优化:高噪声搅拌设备布置在厂区内部,距离北侧村庄敏感点 53.25m,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 运输管控:场内车辆限速、禁鸣,减少交通噪声; |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58dB(A),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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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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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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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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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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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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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