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养护院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中心综合办公楼幢办公4-1室
成交金额: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养护院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养护院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6.31平方米,占地面积4303.80平方米,地上3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12.50米,框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费约3446.74万元,本次主要实施内容为上述建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谢园西路6号、**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联系电话:138****6697、159****95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谢园西路6号
联系方式:138****6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159****9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王先生
电话:138****6697、159****9590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