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26-6油田开发工程项目(二期)抛石回填工程
船舶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渤中26-6油田开发工程项目(二期)抛石回填工程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设备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
建设规模: 渤中26-6油田位于渤南低凸起,距离**终端100km左右,西距渤中26-2油田17.5km,南距渤中34-2/4油田15km,区域内平均水深21.9m。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对工程范围内5条海管、2条海缆的抛石回填。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渤中26-6油田开发工程项目(二期)抛石回填工程船舶设备租赁,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件划分: 无
租赁期限: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部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
交货地点:渤中26-6油田开发工程项目(二期)抛石回填工程施工现场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至 2026 年 7 月 26 日10 时 30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标书 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年 月 日 时前发至邮箱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 ;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1 付款条件:
(1)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而作的前期准备,中标人办理预付款保函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预付款额度为本合同总价的30%。
1.预付款保函
中标人应于合同生效后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金额相同的且经****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应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不计息全额扣回之日。
预付款保函办理及预付款支付阶段,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施工部署,及时足额投入各类施工**组织施工,不得以保函办理未完成、预付款未到账等任何相关事由,延误工程开工及后续施工进度。
2.预付款的支付
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预付款保函查验真伪无误后4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
中标人未提供保函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采购人仅在收到其上游单位支付的预付款后,方有义务向中标人同步支付相应预付款,采购人未收到上游预付款的,有权相应顺延或停止向中标人支付,不构成违约。中标人对上述支付条件及可能存在的支付延迟无任何异议。
3.预付款的扣回
预付款将在后续每一笔进度款支付时,按每期可支付金额足额扣回,不计息累计扣回至预付款全部金额为止。
(2)支付时间及比例:
1.第一笔进度款:中标人累计计量达到合同约定工程量的30%,完成结算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4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结算货款总额的85%;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采购人项目经理审核的工程量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且现场签证单需采购人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2.第二笔进度款: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后,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总额的95%;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采购人项目经理审核的工程量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且现场签证单需采购人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3.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通过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总额的97%;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4.尾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满并且采购人收到业主3%质量保证金尾款一个月后支付剩余的3%。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5.每个支付节点,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
①按签订合同扣除应由中标人支付的款项,如采购人代为发放的农民工工资等;
②其他应扣款项:如预付款扣回等。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并经采购人核实合法有效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按中标合同金额的2%计取 ;
保证金形式:1.优先提供不可撤销、****银行保函;2.在无法提供时,采用银行转账;
其他形式:_____/_____ 。
监督机构名称: ****公司渤中26-6****小组
监督小组成员: 葛远扬、明晨
举报电话: 136****8268/150****6314
举报邮箱: /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 。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浦东大道2501号2201室
邮 编: 200120
联 系 人: 李世杰
电 话: 185****8169
电子邮件: ****@qq.com
2026 年 7 月 21 日
| 1 | 散货船 | 运输船 | 9% | 艘 |
| 2 | 航道测量船 >100t | 定位船 | 9% | 艘 |
| 3 | 锚艇 ≤20t ≤300kW >15km/h | 锚艇 | 9% | 艘 |
| 4 | 交通艇 10-30人 20-50km/h | 交通艇 | 9% | 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