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链 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岸链 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岸链 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二)采购人:****
(三)项目概况:为加强品牌资产管理,现拟采购商标代理服务,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办理 岸链 商标变更、转让及补证相关事宜。
(四)采购内容: 岸链 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转让、补办新注册证。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理由:根据《****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公司发〔2026〕12号)第十一条第(三)项 非招标方式限额标准 第4(1)项规定,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的直接采购项目,经采购部门负责人、采购办主办人员、采购办主任、采购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同时,依据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可不在电子招采平台实施采购。
(六)采购预算(控制价):含税¥6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金浦路7号世纪**1012号房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7月21日12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7月22日12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望州南路113-1号
联系人:蔡玒伶
联系电话:136****7160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合约事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176****1026。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望州南路113-1号
联系人:蔡玒伶
联系电话:136****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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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