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6年4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处置过期疫情防控物资的公告》,公告公示期间收到第三方机构投诉,核查发现原公告附件《**县****物资处置清单》存在医疗机构物资计量单位录入错误,清单数据不准确,无法保障本次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开展。为消除信息偏差、保障各意向参选单位公平参与竞争,现对原公告作废,重新发布完整遴选公告,物资清单已全面复核修正,所有内容以本次第二次公告为准。
为规范、安全、无害化处置我委已过期报废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处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物资处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二、处置内容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一次性使用隔离衣等过期疫情防控物资一批(详见附件:**县****物资处置清单)。本次报废物资的搬运、清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等相关费用均由中选机构承担。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设备保障能力。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经营记录。
3. 具备再生**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
4. 承诺免费提供报废物资清点、装卸、上门搬运及相关配合服务,严格按照规范完成全流程处置。
四、报价文件材料要求(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出具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出具有效期内的回收资格证明文件。
4.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5.出具唯一性的报价单。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26年7月27日18时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1套,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至:
地址:**省**县屯城镇昌盛二路127号****
联系人:林国全;联系电话:****2907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密封、盖章要求的文件视为无效。
六、现场查看报废物资
定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10:30—11:30组织现场查看报废物资,有意向机构可提前与联系人对接前往,自行核对物资现状,我委不另行提供纸质清单。
七、报价款的支付
审核确定中标企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流程。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如若中标企业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企业,以此类推。
八、报价须知
1.本次公开处置的物资由中标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竞价人对公开处置的资产要进行充分调查了解,报名时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批资产的现状和瑕疵,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招标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3.竞得者付清货款后,须在一周内将处置物资清运完毕,竞得者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要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
4.由于处置物资为报废过期的物资,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价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本****物资处置,不保证产品质量。
附件:**县****物资处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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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