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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职工食堂食材和商品配送供应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7-21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7-26 |
| 一、项目概况 | |
| 职工食堂食材和商品配送供应,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和商品配送供应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1****公司****职工食堂实际需求,提供日常食材与耗材供货、配送服务:包括生肉、鸡产品类;蔬菜类;调味品类;奶制品类;水、饮料类;水产类;其他品类;禽蛋类;肠、水饺类;面条、方便面类;熟食类;水果类;卫生纸、洗衣粉类;饼干、面包类;锅、菜板、厨具类等货品供应。 (2)供货期:2年。 (3)质量要求:所有供货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省、**市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与管理规定。 (4)招标控制价(含税):年度预估费用¥****400.00(大写:人民币玖佰陆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 (5)标段(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包)。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3.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息公示”查询);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使用“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内输入单位名称,在“案由”中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行贿罪”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报名;标书代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爱企查”、“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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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7-26 17:00: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公司(**市**区港**大街588号第三城2004)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8-12 09:00:00标书代写 | |
| 3、递交地点:****教育楼一楼会议室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6-08-12 09:00:00标书代写 | |
| 2、开标地点:****教育楼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玲珑镇黄水路999号 | |
| 联系人:张淑辉 、田浩旭 | |
| 联系电话:053****8032、053****9203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港**大街588号第三城 | |
| 联系人:韩燕梅 | |
| 联系电话:151****9177、178****7838 | |
| 九、其他说明 | |
|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7月26日17时00分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同时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的,投标单位于获取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记录认定查询结果截图;股权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或Word)发送到****@163.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如有)、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公司。 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机构处的报名,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报价. 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招标文件费用:7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资料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