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孔街道、后山镇、木孔镇、**镇、**乡: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49号)《****县委****小组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金农领复〔2026〕9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的通知》(金财农转〔2026〕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你乡镇(街道)编制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7月8日经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原则同意所申报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概况
本次批复项目实施方案8个,预算投入项目建设资金364.96万元。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规模等详见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次)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二、项目建设周期
原则上实施周期为6个月,实施方案批复后,岩孔街道、后山镇、木孔镇、**镇、**乡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强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监督管理。9月30日前完成路面硬化工程,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报账。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明确岩孔等5个乡镇(街道)为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做好项目采购、组织实施、过程监管、自查验收、竣工报账、绩效目标申报(含自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督(落实好“三制一金”制度)等工作。同时涉及项目用地、环评等要求的,要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产业基础设施占地,动工前,要请自然**和林业等有关单位实地勘界,据实出具未占用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林地的情况说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施工监督提醒,督促施工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垫层等隐蔽性工程的环节,要第一时间做好隐蔽性工程的监管及阶段性验收,并收集好有关印证资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额度等;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善有关程序报原批复单位审批同意,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项目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实地开展督促检查、复核验收和督促竣工报账,督促指导按照资产管理相关程序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工作,并在“**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中录入建成后形成的资产信息,规范建好“一项目一资产档案”。
(四)鉴于项目属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项目实施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方规范建好用工台账及工资发放台账,原则上工资性支出占比要达项目资金的20%及以上,项目报账需提供已实名制支付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杜绝欠薪事件发生。
四、规范采购程序
项目实施和管理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采购要求的要实行公平、公正、公**则选择施工单位。
五、加强资金监管
(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省关于加强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出现挪用、挤占、截留、闲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本次安排资金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二)财政部门要对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申报和自评管理等全过程做好指导及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能及时支付到位,在12月底前完成资金报账核销工作。
(三)明确项目资金规模,按申报标准补助,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追加资金。
六、公告公示
严格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6号)和《****乡村**局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委员会 贵****委员会 ****林业局 ****水利厅 ****移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文件中有关公示公告的要求,县、乡、村三级要及时做好资金项目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实施前、完工验收、年度实施完成情况、项目后续管理等环节均要公示公告(原则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并附上“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监督电话12317、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及本级民生监督电话;完工后在项目点设立永久性公告牌,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社会监督。
七、信息系统录入更新
项目启动及后续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在“**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中录入更新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验收报账等相关信息。
八、强化项目档案管理
按照“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目录要求,规范从项目申请入库、申报立项、批复、实施过程监管、竣工验收、报账等环节按顺序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各种文字、图表、报表、账册、凭证和图片等全过程资料。做到档案资料真实有效,字迹工整、数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按“一项目一竣工档案”装订成册,一式二份,1份项目实施单位自存,1份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接此批复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按项目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完善项目手续,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次)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xls
****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