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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水头镇下店村,四周均为农用地所环绕,东侧隔智一路为农用地;南侧隔智五路为农用地;西侧毗邻农用地;北侧毗邻农用地,农用地以北为寿溪南路。调查地块用地面积为4811㎡,中心地理坐标为E118°24′27.76″ N24°40′51.21″(CGCS2000坐标)。
******局关于****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南**报转[2026]27号),****体育场馆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等工作,并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 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现场快筛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文化活动用地建设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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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