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普通国省道部分)
采购预算总额:402500.00元
采购服务内容明细:
| 服务名称 |
服务供应商 |
涉及站点数量(处) |
总报价(元) |
服务包含的内容 |
| 存量交调数据融合技术服务 |
**** |
15 |
82500.00 |
负责存量点位设备迁移、按需配套协议转换硬件设备,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项目部存量交调站软件协议开发升级、源代码完整移交、监测数据对接上传至省级交调平台,同步开展设备安装、现场调试及全流程技术对接交底工作。 |
| ******公司 |
48 |
240000.00 |
||
| **中天星火****公司 |
19 |
80000.00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说明:
本项目需对 82 处存量交调站点加装车牌识别设备,打通存量交调监测数据与新增车牌识别数据融合通道,****运输部行业规范的标准化交通数据。经施工单位实地勘察,业主、监理、施工三方专题会议共同核实确认,现有存量交调设备分属三家厂商:******公司 48 处、**** 15 处、**中天星火****公司19处。
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实现数据对接稳定合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具体依据如下: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本项目所用设备具备专属核心技术、私有专用接口,配套数据融合调试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仅各设备原厂可提供匹配的升级适配服务,属于法定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
本项目前期现场调研详实,建设内容清晰明确,整体技术方案经多方联合审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合法合规、具备实施必要性与可行性,能够统一项目建设标准、保障数据成果符合行业规范、维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二、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有效期内,以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向采购人及院纪检部门提出异议。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袁从前
联系电话:181****6065
2.院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0731-****7668
五、专家论证意见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 胡 果 袁从前 |
****学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存量交调设备拥有专有技术、专属接口,配套数据融合服务具有供应唯一性,仅原设备生产厂商可提供适配升级服务,满足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项目前期调研充分、建设内容清晰,技术方案经多方联合确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合法、合理、必要,可统一建设标准,保障数据合规输出、系统稳定运行。 |
****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