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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钢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钢渣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地点:**省(自治区)**市峨山(县)双****社区****小组****木业厂区内)
三、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市峨****社区****小组****木业厂区内),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总占地面积4500m2,总建筑面积3500m2,主要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粗磨区、精磨区,储运工程:原料区、半成品区、大粒径成品区、小粒径成品区、钢渣微粉堆放区、磁选尾渣暂存区,依托工程:办公生活区、配电室、运输道路、隔油池、化粪池、雨水沟等组成。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铁粒1.5万t/a,铁粉4万t/a,钢渣微粉13.5万t/a,磁选尾渣1万t/a。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