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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我司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25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大道24号**发展大厦副楼5层,邮编:532800
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0771-****666
三、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项目开竣工日期
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
五)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驮堪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附件:
1.**县驮堪乡牛舍“牧光互补”40MW屋顶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本)
2.**县驮堪乡牛舍“牧光互补”40MW屋顶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