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年产回转驱动装置50万台**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年产回转驱动装置50万台**项目 | **市夏港街道镇澄路899-1号 | **** | **市****公司 | 该公司拟租用江****公司位于**市夏港街道镇澄路899-1号的闲置厂房3032平方米,购置抛丸机、喷砂房、车床、冲床等设备186台套,从事回转驱动装置的生产。项目投产后,全厂年产回转驱动装置50万台,钢结构件不再生产。 | 1、废气:本项目喷砂、抛丸、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进 布袋除尘 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塑固化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包括调漆、喷漆、喷枪清洗、固化,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经密闭负压收集进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固化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电泳及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危废仓库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进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 移动式焊烟净化 装置(**)处理后与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前述未被捕集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将抛丸、喷砂、喷漆、喷漆固化、喷塑、喷塑固化、电泳及固化区域均设置为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等控制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本项目排水实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洗、中和、脱脂、皮膜、除锈工序,不外排;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接管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老夏港河。 3、噪声: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抛丸机、喷砂房、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漆渣、废膜、清洗废液、废乳化液、废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液、废石英砂、压滤泥饼、蒸发残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废屑、焊渣、废钢丸、废钢砂、滤尘、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滤材及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环卫清运。 | ****@126.com |
公开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