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题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中“3.苏打水产品的水质要求:必须提供水源地证明、水文地质报告、矿物质自然形成说明”
其中,“苏打水的矿物质自然形成说明”请问是必须提供第三方官方权威文件,或是品牌方自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亦可
2.质疑一:
一、项目原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文件对苏打水③理化指标: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T/CNHAW 0002-2017《饮用天然苏打水》标书代写
二、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不合规及排他性问题
(一)其中“GB 8537-2018《食品安**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为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T/CNHAW 0002-2017《饮用天然苏打水》”才是天然苏打水执行标准,目前苏打水饮料国标相关:饮料通用安全标准 GB ****2021,苏打水饮料没有专属国标,只能执行团体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原基数参数要求中的两个标准不能同时在天然苏打水的不能同时执行。
(二)对应的团体标准
1)矿泉水团标
T/W ****019《饮用天然冷泉矿泉水》(中国天然矿泉水产业联盟);
T/JLSKX 012022《长**饮用天然矿泉水》(长**矿泉水专属团标),高于 GB****2018 要求,长**地理标志产品配套团标。
2)苏打水 2 类主流团标:
T/W ****019《苏打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苏打矿泉水团标),限定天然形成,HCO指标要求高于国标 GB****2018,不能人工添加碳酸氢钠;
T/CBIA ****017《苏打水饮料》****协会团标),针对人工调配型苏打水饮料(可以人工添加碳酸氢钠);
T/TIC ****025《天然苏打水》:行业通用天然苏打水团体标准。
三、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地标标准,有 GI 地理标志才可以执行,比普通团标门槛更高)
地标标准是地方省级标准(DB 开头),不同产地标准号不一样:
**天然苏打水(**地理标志产品):DB23/T ****2018《**天然苏打水》;只有**产地可以使用这个地标标准号,配套 GI 标志。
长**天然矿泉水地标:DB22/T ****018《长**饮用天然矿泉水》(**省地标标准),长**水源地专属标准,优于国标 GB****2018 和通用矿泉水团标。
概括层级(严格程度由低到高)
国标(GB****2018)<普通团标(T/xxx)<地理标志地方标准(DBT),和你原文描述完全对应:
国标(GB****2018)→团体标准(T 开头)>国标;有地理标志产品的,执行 DBT 开头的地标标准,门槛最高。
三、质疑请求
1. 恳请贵单位对本项目天然苏打水理化指标进行修正。
3.质疑二:
一、项目原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文件对苏打水核心水质参数规定为:pH值运行区间7.61~8.99,允许检测偏差±0.19。标书代写
二、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不合规及排他性问题
(一)参数区间人为缩窄,违背国家及行业通用标准
目前国内天然苏打水统一合规标准(团体标准、地方地理标志标准、矿泉水国标体系),合法pH值区间为7.5~9.0,该范围是基于天然水源地质特征确定的法定理化区间。
本次招标文件人为将pH区间收紧为7.61~8.99,刻意压缩国家标准合法区间,无任何官方标准、行业规范、检测文件作为依据,属于自行创设限制性指标,违背天然苏打水自然属性与国家标准管控逻辑。
(二) ±0.19偏差值无任何检测规范依据,不符合质检通行规则
**饮用水、天然矿泉水、天然苏打水所有正规检测体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厂备案标准中检验规则如下:
1. 饮用水pH常规最大允许检测按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范围执行,无任何国标、行标可根据产品标示的范围检测;
2. 该数值不属于水质检测质控公差,****实验室极端比对误差,完全不适用商品出厂、招标验收、日常质检判定。
招标文件私自创设非标偏差值,脱离正规检测体系,导致合规产品无法通过非标判定标准,参数设置不具备科学性、合规性。
(三)参数标准混淆“天然苏打水”与“人工调制碱性水”,产品属性判定错误
1. 天然苏打水:属于天然矿泉水**,执行T/CNHAW 0002—2017、GB 8537及DB23/T 1727-2016产区地理标志标准,无人工添加,pH、矿物质随水温、季节、水文环境存在合法自然波动,无法精准固化数值及非标偏差。
2. 人工调配苏打水:属于调制饮料,执行GB 7101标准,可人工配比精准锁定pH及偏差。
本次招标以人工调配水的严苛恒定标准约束天然水,违背产品本质属性,标准适用完全错误。
(四)参数组合导致**无合规天然苏打水产品满足,构成排他性、限制性招标
经核查国内**、五**池、**山等全部正规天然苏打水主产区品牌及第三方抽检报告、出厂备案数据。所有合规天然苏打水产品,均无法同时满足窄区间非标±0.19偏差条件。
该参数组合直接排除全部合法天然苏打水供应商,仅理论适配人工调制水,与本项目采购“天然苏打水”的采购目的相悖,属于以不合理参数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质疑请求
1. 恳请贵单位对本项目天然苏打水pH值(±0.19偏差)技术参数的合规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正式核查,市面上销售的天然苏打水偏差值在±0.5以内是合理的技术参数范围;
2. 恳请贵单位删除无依据的非标偏差限值及缩窄区间,按照国家通用标准调整为天然苏打水法定区间:pH 7.5~9.0,采用行业通用合规检测判定标准;
3. 恳请贵单位发布正式答疑澄清公告,取消排他性技术门槛,保障所有合规供应商平等投标权利。
答复如下:
1.答复:提供第三方官方权威文件或是品牌方自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都可以。
2.答复:苏打水的理化指标保持不变。
3.答复:请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以招标文件正式载明内容为准。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七楼
联 系 人:汪 工
联系电话:027-****9328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