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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炙造”****体验店现场音乐氛围营造**团队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五粮﹒炙造”****体验店现场音乐氛围营造**团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贵单位参与。
一、磋商条件
****““五粮﹒炙造”****体验店现场音乐氛围营造**团队采购项目”(以下可简称“活动”)进行公开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依法选定成交人。本项目签订合同为:甲方********公司,乙方成交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五粮﹒炙造”****体验店现场音乐氛围营造**团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五粮﹒炙造”****体验店是一家以“五粮液文化”为主题的“年轻、时尚、国际化”的餐酒融合项目,为进一步提升“五粮﹒炙造”****体验店品牌形象,营造门店优雅、舒适的消费氛围,增强顾客体验感与品牌认同感,促进门店经营业绩提升,需招选团队协助门店完成“现场音乐氛围营造”。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1.团队资质: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及相关表演资质,团队成员身心健康,需年满18周岁,无不良从业记录,形象气质佳,着装得体**,符合餐厅轻奢温馨的整体定位。
2.团队能力:拥有专业的音乐氛围营造能力,活动风格应与“五粮﹒炙造”品牌调性相契合,以年轻、时尚、有文化内涵的音乐为主,避免过于喧闹或风格不符的活动形式。能根据门店氛围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曲目、乐器等音乐形式的选择。团队人数建议为3-5人小型组合为宜。计划每日固定时段(18:30-21:30)提供现场音乐氛围营造服务,每周活动开展7场,****餐厅节日活动、主题派对等专项活动。每场活动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如果需要增加活动场次,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活动策划与执行:团队需要对活动进行策划。每月提前提交下月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音乐计划、乐器类型、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动态背景等相关内容)。****餐厅经营需求制定计划,在一定周期范围内尽量避免活动内容重复。配合节日、主题打造专属活动内容。在实际执行中,严格按照约定的活动时段执行,每日准时到场彩排并组织活动开展,不得擅自更改活动时间、曲目、活动乐器或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严禁开展违规、低俗、嘈杂音乐活动,音量控制适中,不影响顾客正常交流。
4.活动团队基本要求:具有项目要求的活动策划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氛围营造经验。熟练掌握钢琴、吉他、古筝、古琴、小提琴、萨克斯等各种乐器,具有优质的音乐演唱能力,能较好地与现场观众进行互动,具备良好的台风和应变能力。
5.设备条件:能够自带基础活动所需的乐器、音响等设备(门店可提供必要的电源及场地支持),确保活动效果良好。
6.**态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精神,能够服从门店的合理安排与管理,保证活动的稳定性和质量。
7.成交人需为本团队人员交通购买意外险等保险。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经营范围符合开展此项目;
(三)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独立法人(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生成日期应在开标日期前30个日历天内);标书代写
磋商公告中信誉要求提到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000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无触犯法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记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计报告等而被责令整顿期间;
(六)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和能力;
(七)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磋商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7月21日17:00(**时间,下同)。
(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磋商开始时间止。
(三)提问及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4:00。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提问及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并及时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十一条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人。标书代写
(三)磋商开始时间、方式:2026年8月3日14:00,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磋商。
【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本特别提示,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①供应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简称系统报价)时,务必认真仔细检查所填系统报价和上传的附件资料,每轮次只有1次报价机会,报价后无法撤回和修改系统报价和附件资料。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价格单位为元,最多保留2位小数。③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当供应商的系统报价与其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表中报价不一致时,以其系统报价为准。若发生此种情况,成交供应商以系统报价对其报价表进行修正。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参与单位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参与本项目(已办理**CA、CFCA的供应商可在该平台通用)。
3.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
(二)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提交的一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四)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五)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1.在线客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服务电话:010-****2559;
3.CA及签章服务: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六、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电子标服务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公司负面清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设网、五粮液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岷**路150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王女士(技术部门)、杨女士(商务部门)
电话:0831-****153、13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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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