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和《**农业普查条例》规定,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为顺利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高质量完成普查区划分、建筑物标绘、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全流程质量控制等工作,****现决定对全区第四次**农业普查辅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市**区第四次**农业普查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预算总金额:576,000.00元(最高限价)。
(四)服务期限:2026年8月至2028年7月。
(五)项目主要内容:
协助开展**市**区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具体包括:
1.农业普查宣传。协助农业普查准备阶段宣传《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和《第四次**农业普查方案》主要内容;协助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被调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协助区农普办及各镇街对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定,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协助组织各镇街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区域可能存在普查对象的建筑物进行标绘,并填报建筑物信息。
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协助组织各镇街从社会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协助区农普办及各镇街对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进行培训考试。
4.清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农业普查实施细则要求,协助区农普办及各镇街“地毯式”开展清查摸底工作,编制《普查登记对象名录》。
5.农业普查登记工作。协助区农普办及各镇街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6.农业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协助区农普办及各镇街对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清查摸底、普查登记等环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7.农业普查数据汇总及评估。协助区农普办开展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评估及分析工作的开展。
8.农业普查资料整理和排版。协助区农普办开展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农业普查资料出版物的整理、编稿及核对等工作;协助区农普办开展农业普查课题工作。
9.农业普查档案整理和归档。协助区农普办对农业普查各类的文档、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整理;协助区农普办开展农业普查技术、农业普查工作、数据处理等工作总结。
(六)服务团队要求:
1.供应商提供安排的服务团队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①身体健康,男女不限;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统计类、经济类、计****政府统计机构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③熟悉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④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文字书写、语言表达能力;⑤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能够快速有效地完成交代的事项;⑥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全日制用工人员,并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完毕入职手续。
②供应商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③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与供应商系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供应商为用人单位。
④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⑤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应服从供应商安排和采购人现场管理要求,服务时间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⑥如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缺岗,需及时调整或补充人员。
⑦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3.其它要求:
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满时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
(七)供应商取得该项目供应资格后,我局将与其签订协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信用报告。
(三)企业纳税证明。
(四)无关联企业参与报价承诺书。
(五)提供本项目的具体服务方案。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
四、提交时间及方式
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
材料提交方式:
1.到****现场提交;
2.以快递形式密封邮寄到****,提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我局将在提交资料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报价及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淡水金惠大道5****中心3号楼B栋。
联系人:杨晓锋、王安伟
联系电话:0752-****769、****280
附件:供应商报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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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