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镇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保障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就**市金兰镇猴场村、清华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代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取第三方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金兰镇猴场村、清华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2.建设地点:**市金兰镇猴场村、清华村
3.建设单位:****
4.项目建设内容:
(1)农户圈舍粪污处理 169 户,其中:猴场村**砖砌体化粪池43 座,清华村**砖砌体化粪池 126 座;(2)猴场村道路改造 407 米,其中:原建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 3.6m-3.7m)改造 287m、原建泥结石路面(路基宽度 1.5m)改造 65m、原建混凝土道路改建梯步路(路基宽度 1.5m)55m;(3)清华村道路改造 388.3 米,其中:原建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改造 30m、原建泥结石路面(路基宽度 3.0m)改造 358.3m;(4)猴场村排水沟改造 342m;(5)猴场村安全防护工程 50m。
5.项目建设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226.80 万元。其中工程**费 202.68 万元,工程独立费用 13.98 万元,基本预备费 10.13 万元。
6.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全过程代理服务,主要包括项目备案资料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答疑澄清、资料归档、协助项目结算及全过程业务咨询等工作。标书代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相关从业能力,能独立完成本项目全过程代理业务;
3. 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业黑名单记录,未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 具备乡镇小型项目代理经验,人员配备齐全,能及时响应乡镇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资料报送及业务办理。
三、需提交的询价资料
1.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4.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可选);
5. 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完好)。
四、须知事项
1.本次采购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报名地点:****经济发展办
3.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中午12:00——7月24日中午12:00
联 系 人:侯凯
联系电话:158****7674
****政府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