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脸识别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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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脸识别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法院人脸识别机采购项目比选

2.采购方式:比选;

3.预算金额:33000元;

4.采购需求:****法院需要在外围安装人脸识别机3台,距离预计1千米,项目包含材料和人工费。

5.服务保障:自安装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该产品出现非人为故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质保,发生故障比选申请人需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1.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7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加急标书代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5点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提交地点:**市**区茶苑路6****法院办公楼6514办公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官网”上公开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茶苑路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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