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发改核准〔2026〕14号
****改革局关于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报来《关于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核准申请的请示》(西发改呈〔2026〕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大容量漂浮式海上风电关键技术突破和商业化进程,依据《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同意建设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沙扒镇附近海域青洲七场址内东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于三峡**青洲七场址内东南侧建设1台16MW漂浮式风机,替代青洲七项目原70#机位风电机组,并通过1根66kV集电海缆接入三****风电场项目统一送出。
四、项目总投资47992.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和节能等方面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项目要严格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六、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海上风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海上风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台风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省和市防总有关指令。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8〕193号)、《****政府关于〈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阳府复〔2026〕39号)、《****改革局关于三****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发改核准〔2018〕14号)、《****改革局关于三****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阳发改核准〔2025〕16号)、《****发展局关于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用海的预审意见》、《**公司关于申请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核准的函》(三**电函〔2026〕149号)、《三峡**16MW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本核准有效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影响评级、建设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6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战区战备局,省发展改革委、******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海事局;******局、****环境局、****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局、市统计局,**海事局、**供电局,阳****支队,****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