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预算
总预算(含税):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行业主管****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类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服务需求
1.审计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计程序,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采购人的委托事项,对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计服务。
2.除下列情况外,审计服务单位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否则应就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①取得采购人的授权;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③监管机构对审计服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程序。
3.审计服务单位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由采购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追偿,因主张权利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等全部费用由审计服务单位承担。
4.审计服务单位无故拒绝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要求审计服务单位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5.审计服务单位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服务成果。因审计服务单位原因,每逾期一日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审计服务单位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6.如采购人认为审计服务单位人员无法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审计服务单位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拒不更换的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
7.审计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等情形,导致服务成果无法使用的,采购人不支付相应价款,已支付的应当退还,同时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作为违约金。
8.本项目包含多个专项审计子项,投标人如不具备其中某单项审计服务能力,经采购人同意可委托给具有相应审计能力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工作,且投标单位对整个项目负总责。
四、人员配备及要求
1.审计服务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名审计人员,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税务审计人员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外聘)、造价审计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可外聘)。
2.审计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规模、专业类别、重要程度配备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不足时可另外增加人员,保证审计服务按拟定计划完成。
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上述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对以上人员配备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五、服务期限
审计服务单位接到采购人完整的审计资料后30日内完成审计服务。
六、付款方式
完成所有单项审计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后一次性支付款项。
审计服务单位应在采购人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等应与双方确认的内容一致。如审计服务单位未能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审计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七、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后不再调整。
八、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成交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4万元,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接受二次报价。如出现报价相同,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九、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材料:标书代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
(3)业绩证明材料;
(4)相关资质证书;
(5)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7)报价文件。
2.递交地点:****。
地址:**市**区漕冲路与**江路交叉口**建设大厦室。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0:00前。标书代写
4.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0551-****6826
6.本次询价文件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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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供稿: 计划协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