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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锅炉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市**市黎少镇榃濮头陂村路边水露垌山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技改项目位于厂区原有锅炉房内,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本技改项目对锅炉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现有1台2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蒸汽加热炉),**1台2400KW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配套蒸汽发生器),其他生产设备均未发生变化。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19日(21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135****0031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