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师寨镇师顺线南侧路面边缘,****中心街北侧路面边缘。
2.3 建设内容:**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88.63579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师寨镇CAB7李汪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正文附件1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11其他: 无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标书代写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网站公示。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0092、0516-****1244、0516-****5971)。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标书代写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投标报价:100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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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3.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7 月 21 日至 2026年 8 月 11 日 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省**市******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工业园区565号 |
| 联 系 人:师杰 |
联 系 人:吕雅玲 |
| 电 话:182****5907 |
电 话:173****0724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吕雅玲 |
| 邮编:/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电子邮箱:****@qq.com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