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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标书代写2026年8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7.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5日09时00分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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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7.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8日09时00分 ”标书代写
地 址: ****经济开发区川东大道****厂区内
商务联系人:常发晓
招标经理: 郭伟
电 话: 156****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