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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材料实验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7月 21日至 2026年07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材料实验车间**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路388号22栋A座9层901之01单元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新材料实验车间**项目租用**市**区云埔街道**路388号22栋A座9层 901之01单元建设。主要从事中空纤维膜的研发实验,年研发中空纤维膜960kg。项目年工作260天,每天8小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酚类应达到**省《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