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市**区土地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19.3.1的查询功能滞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7-15,更正为:2026-07-21。
一、原征集文件内容:
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五、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标书代写
19.3 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19.3.1 适用承诺制的情形
征集人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2 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
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征集人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19.3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依法在**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且可通过“****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及查询截图。 |
3、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评审标准初步评审(1)资格评审: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0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
****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其他材料 |
更正:对于上述1、2、3项要求,所有供应商投标时用征集文件中的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征集文件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本项目原征集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评审标准初步评审(1)资格评审中的第10项审查内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不作为评审因素。所有供应商提供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青西新财〔2021〕286号)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由征集人在中标结果公告时一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供应商对该信用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征集人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不再查询供应商近六个月在**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长江东路443号福瀛大厦
联系方式:0532- ****9630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钱家山路677号
联系方式:0532-****1150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青
电 话:138****6097
征集人:****
2026年07月21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市**区土地评估机构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19.3.1的查询功能滞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7-15,更正为:2026-07-21。
一、原征集文件内容:
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五、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标书代写
19.3 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19.3.1 适用承诺制的情形
征集人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2 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
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征集人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19.3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依法在**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且可通过“****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及查询截图。 |
3、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评审标准初步评审(1)资格评审: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0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
****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其他材料 |
更正:对于上述1、2、3项要求,所有供应商投标时用征集文件中的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征集文件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本项目原征集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评审标准初步评审(1)资格评审中的第10项审查内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不作为评审因素。所有供应商提供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青西新财〔2021〕286号)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由征集人在中标结果公告时一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供应商对该信用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征集人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不再查询供应商近六个月在**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长江东路443号福瀛大厦
联系方式:0532- ****9630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钱家山路677号
联系方式:0532-****1150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青
电 话:138****6097
征集人:****
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