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新村建设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忠发改审批【2026】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镇天子山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农房更新完成51栋,建筑外墙面积约1.6万平方米,屋顶修缮面积约1.1万平方米,民居风貌整治其中**11栋,宜居34栋,乐居6栋,同步完成门窗换新约850平方米、辅房整治约1000平方米;2.人居环境整治包括院坝景观、公共区域改造,其中院坝整治(混凝土地面)约350平方米、节点院坝整治(青石板地面)约800平方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安全防护栏杆约800米、排水沟整治约800米、畜牲棚整治约150平方米、柴房整治约300平方米、院坝入户道路改造约600米;3.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收集亭4座、垃圾桶20个,污水管网提档升级3.0公里,新增庭院灯80盏,**休闲景观平台1个,约100平方米,改造乡村业态平台基础1个,约350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乡村服务驿站)3栋,乡村道路改造约80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 594.91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57.329295 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渝新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等。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镇场上 | 地 址: | **市**香山一路3号附17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 电 话: | 133****9800 | 电 话: | 180****821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04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