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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要求,****在**省**市主持召开了**省**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设计、监测、验收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公开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地 址:**市**路318号
联 系 人:寇小樊
联系电话:182****3829
邮箱:****@qq.com
附件:1**省**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保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