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通信站址信息组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
(1)服务名称:****2026年**市通信站址信息组网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26条10M数据专线、2条20M数据专线。
(3)涉及地市及数量:**市。
2.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125,688.30元,含税137,000.25元。
|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物料 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条/年)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拓展业务租赁-网络传输租赁-互联网专线-10M | 640********306****0027 | 条 | 26 | 9% | 825.69 | 107,339.70 | 5年 |
| 2 | 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拓展业务租赁-网络传输租赁-互联网专线-20M | 640********304****0022 | 条 | 2 | 9% | 1834.86 | 18,348.60 | 5年 |
| 总计 | 125,688.30 |
注:本项目含税金额按照税率9%进行测算,签署合同时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内28条专线的服务准备。
4.实施地点:**省**市。
5.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 标段号 | 直接采购供应商名称 |
| 1 | **** |
三、直接采购原因
该项目为第二次**项目,为保障项目服务连贯性,不中断和改变现有信息转发站的线路及相关IP等线路信息。同时为了保障客户侧节点机房网络稳定性,避免网络紊乱影响现有工作,保证业务连续性,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第4款“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规定,拟采用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铭海、罗智超
电话:152****7995
电子邮箱:****@126.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