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6月30日,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选址管理办法》和《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通过自然**部复审并批准用地预审和选址共1件,拟用地总规模33.1163公顷;******厅批准用地预审和选址共142件,拟用地总规模1735.4465公顷。综上,批准用地预审和选址共143件,拟用地总规模1768.5628公顷,项目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