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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2MABQN5NJ1F | 建设单位法人:董林足 |
| 董林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杜桥镇**第一大道20****创业园14幢3单元201、501室 |
| 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7-C3587-眼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杜桥镇**第一大道20****创业园14幢3单元201、501室 |
| 经度:121.544330 纬度: 28.7126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14 |
| 台环建(临)〔2022〕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9-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2MABQN5NJ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82MA2ANEAU2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82MA2ANEAU2W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85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80万副塑料眼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破碎-磨水-拉砂-振机研磨-钉铰链-切边角-超声波清洗、冲洗-调漆-喷漆-烘干-印字-割片-装镜片、清洗-晾干、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破碎-磨水-拉砂-振机研磨-超声波清洗、冲洗-调漆-喷漆-烘干-印字-装镜片、清洗-晾干、包装 |
| 实际切边角、钉铰链、割片工序未建,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振机研磨废水经企业自行****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和水喷****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废水最终经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1、注塑废气收集后经 DA001 排气筒 (≥20m)高空排放; 1、磨水口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DA002 排气筒 (≥20m)高空排放; 2、拉砂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DA003 排气筒 (≥20m)高空排放; 3、涂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综合处理后,通过 DA004 排气筒 (≥20m)高空排放; 4、割片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5 排气筒 (≥20m)高空排放; 5、破碎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 7、印字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噪声:①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安装时对生产设备做好防振、减振措施。③合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④生产车间配备完好的门窗,生产期间关闭门窗。⑤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 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固废:危险废物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危废仓库位于5F,面积为 20m2, 做到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振机研磨废水经企业自行****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和水喷****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废水最终经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1、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拉砂磨水口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排气筒 高空排放; 3、大枪喷台、自动喷漆台烘干、调漆涂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综合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小枪喷台涂装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印字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5、破碎废气:破碎机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且出口设有档板密闭。噪声: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生产设备安装做好防振、减振措施;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4、生产期间门窗关闭;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边角料、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收集粉尘、废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压滤污泥、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项目在厂房内已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约20m2)和1个一般固废堆场(约10m2);废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收集,最终由**市****公司和台****公司处置,废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压滤污泥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
| 1、生产设备变化:设备与环评相比:注塑机减少3台,振机减少1台,磨水口机减少2台,移印机减少1台,拉砂机减少4台,超声波清洗机减少2台,切角机、割片机、铰链机、滚筒机未建,均取消。项目设备变动不影响本次验收产能,不增加排放种类及总量,不新增污染防治措施。 2、污染防治措施变化:与环评相比,磨水口废气、拉砂废气经集气罩收****设备处理后通合并排放,减少废气排放口,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总量,环评磨水口风量为1500m3/h,拉砂风量为2000m3/h,实际磨水口、拉砂废气风量为3500m3/h,实际风量与环评合计风量一致;割片工序未建,取消,无割片废气;大枪喷台、自动喷漆台烘干、调漆涂装废气风量约 20000 m3/h,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综合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小枪喷台涂装废气风量约 20000 m3/h,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增加一根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气筒。根据台环函〔2023〕81 号、台环函〔2023〕208 号等文件,小枪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通过合理确定活性炭装填量、控制吸附时间、建立定期更换制度,处理能力满足实际工况需求。两套系统独立收集、独立治理,整体废气处理能力不低于环评设计水平,不存在处理能力降低情形。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按实际风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未超出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废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能够妥善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企业需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防治、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固废收集处置,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选用环境**型的涂料和油墨,加强物料回收利用,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 | 实际建设情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如将边角料破碎回用于生产,已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选用水性涂料和环境**型油墨,加强物料回收利用,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82 | 0.1645 | 0 | 0 | 0.158 | 0.158 | |
| 0 | 0.047 | 0.049 | 0 | 0 | 0.047 | 0.047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81 | 0.667 | 0 | 0 | 0.581 | 0.581 | / |
| 0 | 0.399 | 0.599 | 0 | 0 | 0.399 | 0.399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振机研磨废水经企业自行****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和水喷****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废水最终经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pH值范围7.3-7.4,污染物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18mg/L、氨氮23.5mg/L、总磷2.72mg/L、悬浮物230mg/L、动植物油4.62mg/L、石油类2.44mg/L,BOD5109mg/L。****处理站综合排放口近期监测数据,园区综合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LAS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 1 |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注塑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0.23mg/m3、0.28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23kg/t、0.28kg/t | |
| 2 | 磨水口、拉砂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拉砂磨水口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排气筒 高空排放 | 磨水口、拉砂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4mg/m3、2.6mg/m3 | |
| 3 | 大枪喷台、自动喷漆台烘干、调漆涂装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大枪喷台、自动喷漆台烘干、调漆涂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综合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大枪喷台、自动喷漆台烘干、调漆涂装废气(吸附时)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8.29mg/m3、8.24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为0.113mg/m3、0.084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分别为0.043mg/m3、0.038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4mg/m3、2.5mg/m3,臭气浓度均为724(无量纲);大枪喷台、自动喷漆台烘干、调漆涂装废气(脱附时)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6.05mg/m3、6.73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为0.092mg/m3、0.070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分别为0.027mg/m3、0.021mg/m,臭气浓度均为851(无量纲) | |
| 4 | 小枪喷台涂装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小枪喷台涂装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小枪喷台涂装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2.70mg/m3、2.71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为0.040mg/m3、0.41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分别为0.071mg/m3、0.16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1mg/m3、2.0mg/m3,臭气浓度均为977(无量纲)。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生产设备安装做好防振、减振措施;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4、生产期间门窗关闭;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 厂界四周监测点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63dB(A) |
| 1 | 危险废物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危废仓库位于5F,面积为 20m2, 做到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边角料、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收集粉尘、废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压滤污泥、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项目在厂房内已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约20m2)和1个一般固废堆场(约10m2);废原料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收集,最终由**市****公司和台****公司处置,废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压滤污泥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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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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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CODCr、氨氮污染物区域平衡削减替代比例为1:1,则需区域平衡削减替代量为CODCr 0.049t/a,氨氮0.002t/a;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即VOCs排放量实施1:1削减替代,则需区域平衡削减替代量为VOCs 0.599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有:CODCr、NH3-N、VOCS、烟(粉)尘。本项目CODCr、氨氮污染物区域平衡削减替代比例为1:1,则需区域平衡削减替代量为CODCr 0.049t/a,氨氮0.002t/a;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即VOCs排放量实施1:1削减替代,则需区域平衡削减替代量为VOCs 0.599t/a。烟(粉)尘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599t/a。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049t/a、氨氮0.002t/a、VOCs0.667t/a、烟(粉)尘0.599t/a。本项目污染物CODcr、氨氮总量指标已通过排污权交易,于2024年7月25日获得CODcr排污权(编号:临****077),于2024年9月12日获得氨氮排污权(编号:临****095),排污权有效期限5年。VOCs由当地环保部门调剂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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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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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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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选用环境**型的涂料和油墨,加强物料回收利用,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如将边角料破碎回用于生产,已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选用水性涂料和环境**型油墨,加强物料回收利用,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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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