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好、保护好四十七团红色**,丰富和充实****馆藏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馆现面向社会各界,长期公开征集沙海老兵军垦历史文物、实物史料及口述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实物物件类:老兵穿越沙海、屯垦戍边、生活起居相关事务(农具、生活用品、劳保用品、老旧工具等);老兵遗孀居家老物件、戍边家庭生活用品、老兵二代成长纪念物、支边青年老兵工具与随身物件等。
2.文献资料类:老兵旧照片、工作笔记、奖状、入党入团资料、老旧报刊文件等;老兵家庭老相册、家属书信家书、戍边家庭来往信件、支边青年入团入党资料、初代建设台账手稿等珍贵文献史料。
3.荣誉纪念类:老兵勋章、纪念章、荣誉奖牌、立功证书、慰问纪念品等;家属拥军纪念证书、戍边家庭荣誉牌匾、支边建设纪念物件、代代传承荣誉实物等。
4.影音素材类:老兵访谈录音、老旧影像片段、历史纪实素材;老兵遗孀、老兵二代口述戍边故事视频、老支边青年亲身经历访谈素材等配套影音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老兵及家属、群众自愿无偿捐赠文物实物,纪念馆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登记建档,妥善保管、规范展陈。
2.代管复制:对珍贵实物,经本人同意可代为保管、复制扫描,原件归还本人。
3.线索提供: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文物线索、老兵故事、人物事迹,协助完善史料档案。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1.线上渠道
邮箱:****@126.com
微信公众号:四十七团公众号后台留言
2.线下渠道
地址:****
****机关****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向怡新 187****1668
郭闪闪 193****0823
五、注意事项
1.所提供文物须权属清晰,附简要文字说明(时间、来源、背景等);
2.纪念馆对征集物品保留审核权,最终解释权归本馆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珍贵史料,踊跃捐赠红色文物,共同守护进军**红色记忆,让老兵精神代代相传,以文物为桥,连接历史、联结群众、凝聚民心,为讲好老兵故事、赓续红色血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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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来 源:****办公室
编 辑:张清晨
二 审:郭闪闪、耿忠国
三 审:皇素萍
终 审:夏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