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委托****对**县**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河治理的范围为**县暖泉镇(起点位于暖泉镇河底村河底桥K5+480.00,终点位****水文站桥K25+795.65),综合整治长度为20.28km,工程总投资为9998.91万元。
通过水安全治理、水生态提升、水管护建设等措施,提升河道防洪抗冲能力、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提升**河生态韧性;结合亲水便民设施、水文化亲水节点等建设,彰显**河特色文化,提升百姓幸福感,助推**县共同**。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com/s/1UGTzGXzivI7tDGyMFMOuwA;提取码:8frd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1TPlXqkVE6thaehZlkCzGQ;提取码:8qa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查阅报告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先生137****6019;
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地址:**市**区中海寰宇天下,联系人及电话:陆工135****8801。电子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