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鑫晖建材有限公司洗砂尾泥综合利用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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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07-20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公示
【****洗砂尾泥综合利用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洗砂尾泥综合利用项目

**市

****

******公司

拟投资280万元,购置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浓缩机、压滤机等设备,新上1条球磨制砂生产线,对现有6mm以下机制砂采用上料、球磨等工艺加工为2~3mm水洗砂,新上3条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线,对洗砂尾泥(包括筛分尾泥和**球磨制砂生产线新增的球磨制砂尾泥)采用上料、球磨、分级、浮选、压滤等工艺回收硫精矿,年回收硫精矿0.33万吨、年产水洗砂3.85万吨。

1.大气环境影响

上料废气经车间内设置的自动雾化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20无量纲)。

2.水环境影响

厂区降尘用水蒸发损耗,球磨制砂废水、浮选废水等经沉淀压滤池处理后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废水回用标准须参照《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GB/T33815-2017)表2中磨矿、选别环节用水水质要求(pH:6-9,COD:70mg/L)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昼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浮选泥渣、废包装袋,浮选泥渣收集后外运至**市****公司,作为砼结构预制件的原料综合利用,若**市****公司不能完全接收尾渣,建设单位须采取现有和拟建项目停产措施,确保尾渣全部委托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收集暂存在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2

******公司清仁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市

******公司

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生产用厂房、喷漆房等设施,购置并安装数控车床、****中心、镗铣床、光纤激光切割机、抛丸机、折弯机、剪板机等设备用于生产智能环保过滤装备。项目油性漆用量为15.256t/a、水性漆用量为13.972t/a。

1.大气环境影响

下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内径0.5m排气筒(P1)排放;抛丸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内径0.6m排气筒(P2)排放;喷漆废气经“初效玻璃丝棉过滤+干式精细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内径1.2m排气筒(P3)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由管道送至喷漆废气处理装置,经“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P3排气筒排放。

P1、P2、P3排气筒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P3排气筒VOCs、二甲苯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厂界VOCs、二甲苯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控点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排水处管理要求,经市政****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以及建设声屏障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目标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3

万华****公司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区

万华****公司

**纵横****公司

**24万吨/年磷酸铁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原料库、包装车间、成品库、成品料仓、储罐罐组、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气脱硝装置等辅助生产设施;其余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

1.大气环境影响

铁粉投料、铁精粉投料、投料缓存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P1(18m)、P2(18m)、P3(25m)排放;后处理废气、包装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P4(32m)排放;产品料仓装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P5(32m)排放。

工况1闪蒸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工况2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处理;回转窑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回转窑干燥废气经“金属烧结滤膜除尘器”处理。干燥单元各生产线各环节废气经各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合并由一个排气筒排放,六条生产线设置6个排气筒P6-P11(32m)。

燃气轮机高温烟气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进六条生产线闪蒸干燥工序换热器换热,换热降温后的烟气每两条产线烟气合并,由排气筒P12-P14(32m)排放。

装置区各排气筒(P1-P1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工况2回转窑干燥废气排气筒(P6-P11)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燃气轮机SCR脱硝****能源站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逃逸氨浓度须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

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滤饼洗水、不合格母液送MVR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合格液相经树脂吸附除杂后回用于溶铁单元,不合格液相含酸母液废液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系统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滤饼洗涤,不外排。

树脂再生酸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送一级净化酸膜系统处理,回收浓度9%硫酸回用于树脂再生酸洗工序,陶瓷膜蒸发器浓缩后的浓缩废液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系统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

生活污水送万****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出水送回用单元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回用率75%,25%进入浓水处理单元处理达标后通过**区北沟****公司排海管道排放。

外排废水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万华环保****公司纳管协议要求。

3.声环境影响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碱洗塔废液、含酸母液废液、树脂再生酸洗废液、废树脂、废脱硝催化剂、保安过滤器滤芯、废废树脂、废脱硝催化剂、保安过滤器滤芯、烧结板除尘器滤芯、除尘收集粉料、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有物料的废弃物、废包装袋、废布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有物料的废弃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矿物杂泥、高铁料、烧结板除尘器滤芯、除尘收集粉料、废包装袋、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工业园现有固废站暂存,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并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4

**华****公司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制造一体化项目

开发区

**华****公司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公司

**厂房、仓库、办公楼等,建设TPU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10条,聚氨酯多元醇生产线6条,NDI微孔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2条。

1.大气环境影响

聚酯多元醇生产过程的含尘投料废气通过密闭投料间整体换风收集,NDI生产含尘投料废气经自动上料机出气口收集,上述废气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聚酯多元醇生产过程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直接收集后经“冷井”装置处理,TPU、NDI弹性体生产过程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分析实验室废气经密闭管道和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除雾”装置处理后,上述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负压收集系统,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送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对各单元均进行封闭,并建设废气收集管道,加装风机引风,将恶臭及VOCs等进行统一收集,与罐区废气一同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经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DA002排气筒VOCs、乙二醇、MDI排放浓度,VOCs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表2标准要求。

DA003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

DA004排气筒主要污染物NH3和H2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中表1的标准要求。VOCs、乙二醇、MDI有组织排放浓度,VOCs有组织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 II时段)标准要求。

DA005排气筒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VOCs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3标准要求(2.0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从严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分别为1.0mg/m3、0.03mg/m3、20(无量纲))。

2.水环境影响

工艺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水下切粒废水一起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与软水制备冲洗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水、生活污水均达到**中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参照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到**中水****公司统一进行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过滤滤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分析化验室废试剂、清洗废液等废弃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助剂的废包装物、冷凝废液、废滤网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鉴定前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5

******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市

******公司

**启诚环保****公司

拟投资5270万元,占地10000平米,购置球磨机、浮选箱、滚筒分级筛、立磨机、压滤机等设备约68台/套,采用青****公司石子废渣为原料,通过球磨、洗砂、浮选、压滤等工艺,年产机制砂28.6万吨、石墨粗品6000吨。

1.大气环境影响

上料废气设置集尘罩,进料口设置软垂帘,废气经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

2.水环境影响

压滤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送入沉淀池作为球磨用水循环使用。洗车废水进入洗车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洗车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废水回用标准须参照《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GB/T33815-2017)表2中用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6

万华****公司MSE工业化试验项目

**区

万华****公司

日****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次拟建设1套试验能力为800t/a的MSE工业化试验装置,主要包括海因合成系统、MSE-K合成系统、脱色系统、酸化结晶系统、包装系统、尾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设施,其余均依托厂区现有。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工艺废气包括合成废气G1、水解反应废气G2、酸化结晶反应废气G3、干燥废气G4等,经装置区水洗塔水洗后送万华**环保科技UT焚烧炉处理,尾气经DA001排气筒排放。

万华**环保科技UT焚烧炉排放口DA001中颗粒物、氮氧化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VOCs:60mg/m3,3.0kg/h),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氨:75kg/h)。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项目厂房、罐区等环节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规定建立台账。建立、完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线组件及其缝隙结合处,加强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厂内监控点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氨:1.5mg/m3)。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等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表3标准和万华环保****公司接收处置万华****公司外排污水协议要求,送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75%回用于万华**厂区内循环水系统,25%浓水经浓水深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直接经**区北沟****公司排海管线排放至渤海。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依托万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场所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7

万华****公司碳酸二甲酯转产丙二醇项目

**区

万华****公司

山****集团有限公司

利用原碳酸酯项目的碳酸二甲酯单元进行转产,转为以环氧丙烷(PO)及丙二醇水溶液为原料生产丙二醇(PG)产品,规划丙二醇产能8万t/a,二丙二醇(DPG)产能7700t/a,三丙二醇(TPG)产能770t/a。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塔顶不凝气、装置区不凝气、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万华环保科技UT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一根50m高排气筒(万华环保科技DA001)排放。

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工艺废气送至万华环保科技UT焚烧炉焚烧处理,事故状况下装置区****园区****园区火炬气管网总管,进入**产业园开放式地面火炬C系统燃烧处理。UT焚烧炉事故状态下,UT焚烧炉收集废气进入**产业园开放式地面火炬C系统燃烧处理。

依托UT焚烧炉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CO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要求;环氧丙烷、甲醇、酚类(苯酚)、乙二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项目装置区、生产车间、罐区等环节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规定建立台账。建立、完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线组件及其缝隙结合处,加强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处置过程VOCs须经处理达标排放。

厂内监控点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各脱水塔塔顶冷凝废水、活性炭吸附罐冲洗废水经高浓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综合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表3标准和协议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TPG塔釜重组分、PO废水脱轻塔塔顶冷凝废液、PO废水产品精制塔塔顶冷凝废液、PO废水产品精制塔塔釜重组分、检修密闭废液(仅检修时产生)送UT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填料、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抹布、实验室废液、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铁皮、木头、废原料(新鲜填料及活性炭)外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委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贮运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等相关规范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各区域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中的相关防渗技术要求,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定期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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