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2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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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7月2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拟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4万千米耐高温电缆项目

****园区****院内

****

******公司

项目代码:****。****工业园区****院内。项目主要购置挤出机、成缆机和破碎机等设备,**1条耐高温电缆生产线,计划年产24万千米耐高温电缆。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1.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塑废气和拉丝油产生的有机废气。挤塑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碱性喷淋+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拉丝油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全封闭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氯乙烯、氯化氢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和碱液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与生活污水一并混合,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永******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挤出机组、拉丝机和破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循环水池污泥)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拉丝油及油桶、废UV灯管、片碱废包装物)。废包装袋和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不合格品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经人工剥皮,铜线、绝缘层外售处置;循环水池污泥待产****填埋场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拉丝油、废UV灯管、片碱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6m2),委托****处置;废拉丝油桶由厂家回收处理,厂区不贮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项目服务区

联系电话:0951-****320

通讯地址:****管理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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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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