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西侧“祥和楼”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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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行****公司):**市**区**北街西侧“祥和楼”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拍卖行****公司)发布时间:2026-07-21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8-04 09: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7-21~2026-08-03

拍卖标的名称

**市**区**北街西侧“祥和楼”三年租赁权

拍卖项目编号

****

拍卖机构

****拍卖行****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6年7月21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8月3日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拍卖行****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对**市**区**北街西侧“祥和楼”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租赁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阅****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万寿路****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3层312办公用房

法人代表

车适

****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

三、拍卖标的简况

**市**区**北街西侧“祥和楼”为地上二层独立建筑,总建筑面积277.43平方米,均为木质结构。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市永信资产评****公司****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7月10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0.01万元/年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参考价

人民币10.01万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本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本标的仅限用于餐饮、生活、文化服务等合规业态经营,严禁用于其他非限定业态。竞买人及后续经营主体****政府规划要求及产业导向要求,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4、竞买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以及后期出租标的使用环境等进行充分自核。竞买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防水渗漏、环境返潮等情况,在标的物租赁期间,渗漏、返潮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处理,并自行负担因渗漏、返潮等造成的装饰装修损坏风险,出租人不对竞买人投入成本、损失及无法履行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本标的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三包管辖范围为:南侧从祥和楼门口至水域护栏边缘、西侧延伸至楼梯下方,东侧至亭子边缘;东侧两座亭子仅交付使用权、不纳入本次承租标的,但仍归门前三包管控;标的门前毗**域,水域所需安全警示牌与各类救援设施均由成交后的买受人自行配置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须与出租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需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须面向社会公众对外经营、提供公共配套服务,对租赁物合理使用。

8、因政府发布新的规划政策、****政府行为,导致租赁提前终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费据实结算。

9、标的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垃圾处理、物业费、建筑结构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承租人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改造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改动、拆除、开凿房屋原有任何承重构件,若违规装修改造造成建筑破损、安全隐患,全部维修及赔偿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1、承租人承租期间禁止改动建筑原有仿古花纹、雕刻造型、外立面样式、切割打磨原有雕花构件;承租人可自行选择是否修缮房屋原有漆面起皮、雕花纹路模糊等破损问题,如若准备修缮,修缮样式必须严格贴合建筑原本仿古造型,不得更改原有花纹样貌,且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如需修缮外观必须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许可。

12、房屋全部木质构件的日常防腐、除尘、防虫保养工作由承租人全权负责,按照古建筑养护标准定期维护;因疏于养护出现木料腐朽、虫蛀损坏的,承租人需要出资原样修复。

13、承租人与出租人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进行再行拍卖。

14、拍卖成交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承租人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5、承租人对其所租赁的范围使用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结构用途。

16、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所经营的设施、设备、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17、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承租人应当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返还租赁标的,自行拆除、搬离全部可移动自有设施、设备、物品,结清全部水电、物业等费用,完成场地清洁与原状恢复;承租人未在约定腾退期限内清空搬离物品、完成场地复原的,视为承租人自愿放弃遗留物品所有权,出租人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开展物品清运、场地清理、建筑修复等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仓储费、修缮费等一切费用,出租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全部实际支出,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差额,并追究承租人逾期占用标的的违约责任与占用使用费用。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时间截止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法人报名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主要网站名称及网址如下:⑴****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⑵信用中国,https://www.****.cn/;⑶应急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网址:www.****.cn;⑷****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址:www.****.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元

交纳时间

2026年8月3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交纳名称

****拍卖行****公司)

开户行

****银行营业部

交纳账号

500********000001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
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等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未实地勘查、不了解标的状况、存在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接受标的。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2)悔拍、拒绝配合标的后续移交工作;

(3)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竞拍协议书》等相关要求的。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及时将成交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3日(9时-17时)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拍卖时间

2026年8月4日9时

拍卖网址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拍平台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拍卖行****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155****9898

传真

0951-****008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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