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一)项问题整改。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一、整改任务:****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第一****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二、整改目标:创****园区1个,工业园区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三、整改措施:(一)2022年12月21日前,****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二)对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并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管委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商务局****开发区****园区)于2022年12月21****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建立了动态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并长期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二)按照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机制,引领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发区、哈****开发区**园区、****开发区****园区,**市56户企业****工厂,2户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7户企****工厂,4户企业被评为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提示》,指导各区、县(市)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园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排查,不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开发区均建立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障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五、验收审核情况:****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委员会审核。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八、受理电话:0451—****0121九、受理地址:****岗区海星街3号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委员会****政府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