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7-2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增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数量和计量单位进行改动且对计价产生影响的;(2)投标报价未出现负报价的;(3)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规费、税金按规定标准计取的;(4)计税方法、计价模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杨浪
联系电话:188****8795
联系地址:**省**市**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公司
项目负责人:熊美玲
联系电话:153****9970
联系地址:**省**市**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189